宝鸡扶风县的孙某与养女生育有两名女婴,在女婴出生后孙某通过各种渠道向外传播想出卖女婴的信息,后来经人介绍,孙某将两名女婴分别卖给了他人,获得赃款元。近日,扶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犯拐卖儿童罪,依法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 年7月25日,被告人孙某与养女孙某某的大女儿出生,孙某欲将该女婴卖给别人,医院护士王某某称他想找人收养女婴,请其帮忙,当月底的一天,经王某某联系,医院以元的价格将女婴卖给韩某某夫妇。 年9月29日,孙某与养女孙某某的二女儿出生,孙某又欲将该女婴出卖,医院电梯管理员李某某称想找人收养女婴,请其帮忙。同年10月一天,经李某某联系,医院以元的价格将女婴卖给冯某某。 庭审上,孙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经法院审理查明,年3月30日,扶风县公安局法门派出所接群众匿名举报称,孙某将与其养女生育的一名女婴出卖他人,且致养女再次怀孕。 侦查人员通过调取住院分娩记录等证据、询问相关人员,确定孙某的养女孙某某确实已生育两名女婴,而孙某家中并未养育小孩,公安机关初步掌握了被告人出卖一名女婴的事实。年4月13日,侦查人员在孙某家中将其抓获,到案后,孙某如实供述了其出卖二名女婴的犯罪事实。 华商记者丁瑜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