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县铁腕治霾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II级响应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汾渭平原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会商研判,受静稳、高湿及强逆温等不利气象因素影响,预计11月30日至12月2日,汾渭平原将出现一次区域性重污染过程,同时受前期污染残留叠加效应,污染程度可能有一定程度的加重。其中,关中地区可能出现连续3天重度污染天气。根据《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县铁腕治霾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1月30日10:00起,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组织落实以下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县宣传部门要通过媒体发布以下健康防护信息: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2、县教育部门要督导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 3、县卫生部门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每日向社会公布全市医疗救治力量及接诊情况,有序指导市民就医,加强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提高全县医疗接诊效率。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1、县宣传部门要通过媒体发布以下建议信息: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生产和使用。 2、县交通部门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鼓励市民绿色出行。 3、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1、县公安部门做好全县范围内低速汽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混凝土运输等车辆的禁行工作;燃料种类为柴油的重型货车禁止上路行驶;做好限行区域内20%社会车辆的限行管控工作,同时实施过境重型载货车绕行疏导措施。 2、县国土、住建、城管、交通、水利、房屋征收办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县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和拆迁工程停止室外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 3、县住建局要督导全县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 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督导纳入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5、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要加大对城市道路的冲洗,采取“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2次保洁作业;在气象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冲洗易产生扬尘路段的频次。 6、市环保第八督导组将对重污染天气期间各相关部门的应急响应进行检查。 扶风县铁腕治霾指挥部办公室 年11月30日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