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运营求职招聘QQ群 https://m.sojk.net/yinshijj/26700.html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年5月25日至7月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年9月1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七个方面问题,并提出三个方面意见建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完全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深挖根源、举一反三,以严实的态度、有力的行动、务实的措施,推动巡察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年9月14日巡察反馈意见会后,年9月15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进行专题学习讨论,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动员发动,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明确方向,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会后各党组成员分别召开分管科室、单位专题整改会,进行了再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整改任务,认真整改落实,确保反馈意见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年10月14日,局党组在深入开展学习研讨、谈心谈话的基础上,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到会指导。会上,局党组成员围绕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由如林同志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副县级干部、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各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导落实。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研究分解整改任务,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召开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印制涉各区市部分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对涉各区市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提出明确要求。 (三)认真督促检查,强化成果运用。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将整改工作纳入全链条跟踪管控,动态更新整改进度情况,做到整改完成一项就“销号”一项。集中整改期间,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定期调度各责任科室、单位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局党组分别于年9月27日、10月13日、11月10日,召开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明确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督促落实、带头整改,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强化巡察整改问责问效,明确要求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推动成果转化形成长效机制,将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上级政策要求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1.针对“退役军人信访工作被动应付局面没有根本转变”的问题 (1)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机制。出台11项信访制度,提高信访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推动退役军人信访工作形势持续好转。出台《担当作为首接责任制度》,压实首接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流程,激励担当作为,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初信初访高质量办理, 限度提高群众满意率。 (2)加强对下级服务体系建设的督促指导。一是启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专题调研,成立由党组成员带队的专题调研组分赴区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部分镇街及村居服务站,逐个实地调研,对政治文化环境建设和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指导整改,推动县、镇、村级服务保障体系硬件、软件建设再上新台阶。二是推动相关区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建设,目前芝罘区、蓬莱区退役军人服务大厅已启动规划建设,栖霞市退役军人服务大厅已纳入“十四五”规划。 (3)落实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保障力量。对各区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镇街及村居服务站逐个核实编制落实情况,实现备案管理。纳入服务保障体系专题调研内容,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调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力量,推动基层服务站按规定标准购买服务,切实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能力水平。 (4)发挥村级服务站作用。一是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年9月中下旬分别组织各区市退役军人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人赴省内东阿、荣成进行观摩学习,召开现场推进会,以加快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为重点,在全系统部署推动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二是启动示范性服务中心(站)创建验收工作。对基层服务中心(站)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明确标准,统一规范,充分发挥示范性服务中心(站)的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基层服务站整体规范,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强化工作调研。随机抽取一定比例退役军人村居服务站,纳入服务保障体系专题调研内容,发现问题即查即改。四是加快流程再造。“军人退役一件事”流程再造已在各区市全面推行,大幅度压缩了办事流程,实现了退役军人回到地方后党团关系转接、落户等14个事项“一次申请、一窗受理、联动办理、限时办结”,走在全省前列。“服务对象一件事”流程再造持续推进,全面推开帮办代办业务,提升了服务质效和群众满意度。 (5)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效。一是强化基层信访业务培训。组织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访工作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常态化组织各区市业务骨干到上级进行业务轮训,累计组织培训4次,进一步提升了基层信访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了服务质量。二是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效。下发《关于进一步压实首办责任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的通知》,对各区市初信初访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出要求,规范制度标准,确保从源头减少越级访和重复访。 2.针对“专项资金监管责任缺失”的问题 (1)加强对各级财政拨付给县市区的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的监管。按照即知即改原则,对各级财政拨付给各区市的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落实情况及时跟进,定期开展专项资金检查,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绩效评价管理,形成了有效监管程序。 (2)加强对直属单位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一是按照即知即改原则,印发实施《烟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部审计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对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二是对直属单位财务工作中存在不规范、不到位、不完善的问题及时开展自查自纠。每季度抽取专项资金使用电子数据,实时跟踪落实。三是根据巡察反馈问题,结合审计大数据分析,对日常审计反馈的问题及时跟踪督导,切实保证直属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高效性。四是编制出台《政府会计制度汇编》、《严格禁止的财务行为80条》等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章办事。编制《财务管理制度培训》等培训材料,集中开展一次财务管理制度网络学习培训,提高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财务人员岗位工作技能,不断提升财务管理工作能力。 (3)上缴财政专项结余资金。医院的食堂账簿,对食堂所有收支全部纳入单位账簿统一核算,病员食堂结余资金已上缴财政国库科。 3.针对“优抚对象动态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与法院、公安、人社、医保等部门积极协调沟通,在保证信息数据安全的基础上,共同研究完善有效信息共享机制,获取查询全市优抚对象参保类别等信息。 (2)加强优抚对象精细 管理。下发通知,加强优抚对象精细 管理。一是改优抚金按季度发放为按月发放,堵塞优抚金多发冒发漏洞。二是畅通退出通道。加强信息沟通,及时获得优抚对象被判处刑罚、剥夺政治权力或者被通缉的信息按规定中止或取消其抚恤补助待遇;压实镇街、村居责任,获取优抚对象相关信息 时间上报区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时中止、取消优抚待遇。三是核查并清理不符合享受抚恤补助待遇条件的抚恤补助对象。开展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信息核查工作,摸清由单位缴纳城镇职工社保缴费的在职抚恤补助对象和军龄已经核算工龄的退休抚恤补助对象情况,及时中止不符合享受待遇条件优抚对象的优抚待遇。 (二)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制度规定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1.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视不够”的问题 (1)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工作。一是下发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通知,组织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修订完善职权目录、廉政风险防控表、权力运行流程图,进一步扎紧扎实制度笼子,完善内控机制,规范职权运行。二是建立对直属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检查考核制度,出台党风廉政建设指标考核细则,明确考核内容、方法、标准,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组织对直属单位开展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集中检查,督导直属单位党组织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长效机制。 (2)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工作实施细则》。一是规范明确局机关“三重一大”事项范围、流程和要求,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强化“贴身”监督,严格规范管理,提高透明度。二是组织党组成员和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等相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三重一大”等有关制度规定,全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3)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严格执行。(4)严格落实“三必谈”制度。制定出台《廉政谈话制度》,严格落实“三必谈”制度,将“三必谈”制度纳入干部晋升、调动、表彰等工作方案中,规范工作程序,抓好链条化管理。遇有干部晋升、调动岗位、受表彰等情况,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启动廉政谈话。(5)落实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组织党组成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在年10月14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局党组及其成员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民主生活会检视剖析材料,党组成员围绕巡察反馈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党组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意识;压实分管工作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加强对分管科室、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督导;严格规范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并落实职能科室审查、党组书记审定工作程序。(6)主动接受监督。按照即知即改原则,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委关于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监督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切实提高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凡属“三重一大”事项落实及时主动向派驻纪检组报告,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工作要求,并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7)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照即知即改原则,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存在的违反财经纪律等现象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各项财务管理行为,严格执行单位内部控制、稽核和财务报销制度。按照财务管理要求,明确相应的管理责任,以责任明确促工作落实。 2.针对“执行纪律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1)严控培训费和会议费支出。一是按照即知即改原则,局机关对培训费、会议费开展自查自纠。二是严格落实《烟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机关财务行为。三是遵照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控培训费和会议费支出。四是严格执行烟台市市直机关培训费、会议费管理办法,加强对培训、会议经费使用审批检查,对手续不全、凭证不合规,坚决不予报销,做到经费合理开支,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 (2)加强对下属单位执行财经纪律的监管。一是停止对版面费和职称考试差旅费报销业务,对违规报销费用已清退上缴。对所有发放的慰问金、慰问品无领取人签名情况,逐年核查,逐一进行规范和完善,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严禁超范围报销,加强对报销业务的审核与管理。二是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和财务规章制度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进行全覆盖审计。三是坚持日常监督不放松,节点监督无空白。结合审计大数据分析和OA软件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设备采购、工程招投标进行全程监督,加强对营业收入、“三资”监管、食堂管理等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强化廉政风险管控。 (3)规范财务报销手续。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会议费管理办法、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等财务制度,严格履行各种审批程序和接待手续。责令各单位从严控制接待及会议范围、标准和规模,确保公务接待和会议合规合理,厉行节约,完善报销手续。二是开展财务培训。年10月29日召开专题财务会议,对分管财务领导和财务人员进行了财务培训,对直属单位财务责任人进行了财经纪律谈话,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以制度来规范各项财务支出,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关于“党的思想建设不够深入,党建基础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全面”的问题 (1)深化理论武装。一是规范提升中心组学习质效。坚持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党组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选编》等重要文献。年9月份以来,先后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8次,切实提高研讨交流质效,按要求做好学习记录和研讨发言材料留存。积极创新学习方式,年10月29日,召开中心组党史、新中国史、军史专题学习(扩大)会议,邀请海军航空大学专家围绕 等军史辅导授课,带动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分管领导、党务工作者集中学习,传承弘扬抗美援朝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二是做好党员干部普及学。紧密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实际,党组成员为党员干部讲党课5次,做好学用结合、互促互进;邀请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授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辅导授课,提升局机关党员干部及直属党组织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思想理论水平,促进退役军人工作质效提升。加大学习强国、网络党校等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力度,引导党员干部主动学、深入学,进一步浓厚理论学习氛围。在近期全市学习强国推广使用情况通报中,我局均位列市直部门前列。 (2)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文件精神,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思想认识。一是及时跟进学习传达贯彻上级意识形态工作 部署文件精神。年10月份,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有关重要文件,开展交流研讨,进一步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思想认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报告、通报等制度要求。二是加强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学习教育。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为局机关党员干部作形势政策报告,组织局直属党组织开展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意识形态应知应会知识纳入局机关党支部、党小组学习,开展学习讨论,切实提高党员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充分认识。 (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从严执行《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等工作制度,做到“三个纳入、四个一同”。二是强化“一岗双责”领导责任落实力度。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规定纳入年10月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在年10月14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局党组及其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民主生活会检视剖析材料,党组成员围绕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党组成员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意识,从严落实“一岗双责”。 (4)加强对下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指导。一是修订完善《科室(单位)考核办法》意识形态指标考核实施细则,加大意识形态赋分权重,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加强检查指导,组织对直属单位开展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集中检查,有力督导直属单位党组织从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针对“党建基础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1)严格规范党费使用管理。一是认真落实《烟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党委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党费使用提交会议研究的规定,严格审核党费支出,规范使用党费。按照即知即改原则,从年6月份开始严格落实市直机关工委党费计算明细表核算党费要求,杜绝“四舍五入”,确保党费足额交纳。二是加强党务培训。年10月份以来,对直属单位开展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集中检查,形成检查问题清单,面对面指导、手把手帮带,使党务工作者充分了解工作短板和自身业务素质不足,促进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提升。年10月29日,组织直属党组织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培训,增强基层党建管理能力,提高党务工作者专业化水平。 (2)加强“三会一课”活动管理。一是建立管理台账。经梳理,局机关党支部年“三会一课”存在资料缺失问题。建立“三会一课”活动管理台账,指定专人做好学习记录,学习资料、影像记录存档备查。二是利用山东e支部“两学一做”管理系统实时记录、动态监督功能,统计、通报直属党组织“三会一课”开展情况3次,同步建立“山东e支部”两学一做管理上传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压实整改责任。 (3)完善党小组会议制度。一是完善党小组学习签到制度,对列席会议的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备注,明确区分应到会党员及列席人员。二是自年9月份开始,局机关党支部建立“月通报、季督查”机制,每月通报党小组会议考勤率等情况,定期检查党小组会议记录、党员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三是出台党员学习教育补课制度,加强支部内部管理,提升党员教育管理质量,有效解决工学矛盾,确保学习不断档。 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通过全面整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受到了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了鞭策激励,整改阶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需要持续用力、综合治理。下一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要求,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不断开创全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坚持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确保整改任务件件落到实处。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以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积极推进,持续用力,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二)坚持严字当头、实字当先、以上率下,全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严格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书记“ 责任人”责任和其他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不断筑牢思想防线、纪律防线、廉政防线,持续深入改进作风,规范权力运行,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三)坚持基础为本、制度为纲、长效为要,着力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全面提升。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决策部署,按照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基层基础基本年”统一部署,持续推进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切实抓好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治理效能。加强市县乡村四级服务网络建设,加大对基层单位督促指导力度, 限度解决服务退役军人“ 一公里”问题,促进退役军人整体服务保障水平提升。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运用,着力加强退役军人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力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安置、优抚褒扬、权益维护、服务管理等重点政策落实。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精心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上来,全面推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邮政信箱: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58号烟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建办;电子邮箱:ytstyjrswjrsk yt.shandong.cn。中共烟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年3月16日 供稿:党建办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