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区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7月14日,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联合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座谈会。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正国,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罗炳贤,检察院及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罗炳贤副局长汇报了前期全面排查全县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情况和接到检察建议后的整改落实情况。 李正国副检察长肯定指出,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退役军人事务局及相关乡镇政府履行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职责,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强调英烈纪念设施修缮工作尚未彻底完成,仍需要持续跟踪落实。 双方还就当前烈士纪念设施修缮维护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交流探讨,提出下一步解决措施。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严格落实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开展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对照“信息校核、规范整修、有效管理、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工作标准,通过边查边改、经查促改、创新工作形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会议要求,要把专项行动与深入推进“学党史缅英烈护忠魂”和“建党百年强军拥军”系列英烈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结合起来,共同做好深化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强化涉军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突出英雄烈士保护捍卫英烈荣光、加强国防资产和军用土地保护等工作。 文:赵小乖编辑:吴艳审核:班丽莉 猜你喜欢 党史百年天天读·7月13日 党史百年天天读·7月12日党史百年天天读·7月11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