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6/19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4月23日,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召开陕西省调整公办高校学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公告称,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拟定于年5月下旬在西安市召开陕西省调整公办高校学费标准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5名

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在校学生或学生家长)15名。采取消费者自愿报名、随机选取(10名)和委托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推荐(5名)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2.经营者(公办高校)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共3名,由省教育厅推荐;

  3.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由省发展改革委聘请;

  4.省人大代表1名、省政协委员1名、省司法厅参加人1名,分别由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省司法厅推荐;

  5.社会组织、团体参加人共2名,由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学会各推荐1名。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10个,有意者可报名,由省发展改革委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由省发展改革委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5家新闻媒体。

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报名条件为: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2.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了解听证会讨论相关事宜的基本情况,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   4.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就听证方案客观真实地提出意见建议;   5.能按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   6.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旁听人员报名条件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按时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   本次听证会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有意成为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旁听人员以及新闻媒体可登录省发展改革委   听证会参加人享有《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召开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参加人名单及听证有关材料,将于听证会召开15日前通过省发展改革委   我省现行公办高校收费标准

  文史类元/学年

据了解,我省现行公办高校学费标准是年制定的,之后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对极个别学校仅有微小调整,但总体上我省现行公办高校学费政策近20年未有重大变化。

根据《关于陕西省年秋季中小学校及普通高校收费的通告》,陕西高等教育公办学校本科生学费中,文法财经史学专业,每学年元;理工、外语、中医专业每学年元;西医专业每学年元;艺术专业一类元每学年,二类元每学年,三类元每学年。

西安音乐学院、西安美术学院的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绘画(含雕塑)、艺术设计等专业最高不超过1元/生学年;音乐学专业中的音乐理论方向和音乐教育方向最高分别为1元和元;美术学专业中的美术教育方向和美术史论方向最高分别为元和元;舞蹈编导专业和摄影专业最高分别为元和元。   

7所高校相关专业学费可在上述相同专业标准基础上上浮10%。包括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

一个完全依靠自我运行的自由市场,往往是会很快区域崩溃。原因很简单:自由市场是由谋求自我利益的人组成的。

来源:陕西发改委、华商报、西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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