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7/13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受光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委托,现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公开招聘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2人,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文员:2名。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35周岁(年5月24日至年5月24日期间出生);

4.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身体健康,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为年5月24日,在光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年5月25日—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光山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二楼鑫源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学信网学历认证1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蓝底照片5张进行报名,填写《应聘登记表》(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两份。

(三)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证件。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依据面试成绩,按拟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聘用及待遇

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待遇执行光山县政府购岗人员工资标准,按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

五、注意事项

1.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2.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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