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华商网 “感谢法官不辞辛劳,帮助我们讨回了血汗钱。”6月17日上午,西安市灞桥区法院执行局收到了一封来自宝鸡扶风县杏林镇的毕某等19名农民工的感谢信。 年3月,毕某等19名农民工为张某、吴某承包的改造项目提供劳务服务,项目结束后,张某、吴某拖欠19人劳务费共计元。年8月16日,19名农民工诉至法院讨要劳务费,法院依法判决后,张某、吴某仍拒不履行。毕某等19人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李令坤、张华明依法将张某、吴某二人名下账户冻结,查封了其可供执行的财产,多次传唤并前往二人家中寻访,但被执行人在履行完6万元的案件款后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剩余款项。 后经查,被执行人张某在外做劳务包工,经常更换挂靠的劳务公司,收集其到期债权线索难度较大。执行法官多方寻找证据,终于在今年5月将被执行人张某某名下到期债权依法扣划,将剩余案件款发放至19位农民工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