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堆二号坑出土铜神坛(K2③:)局部 文/何崝 古蜀王柏灌,文献除了载录其名之外,于其事迹几乎没有片言只句,学者多以为其事迹无可考。赵殿增提出,“三星堆一期文化即宝墩文化阶段,可能与蚕丛氏或柏灌氏蜀王有关”。把考古文化与文献记载联系起来。但这仅是一种推测,柏灌氏的史迹仍不清楚。我认为,古蜀国与中原早有联系,而与中原联系的主要通道是渭河中下游地区即关中地区,这一地区与古蜀国邻近,关系密切,并且这一地区的史迹文献记载较多,通过对在这一地区的人事活动的考察,或可找出一些柏灌氏的史迹。 一、文献中柏灌的异名 现在要了解古蜀国的史迹,主要依据《蜀王本纪),而柏灌之名,最早见于《蜀王本纪)之中(但写法不同,见下表)。历代著作引《蜀王本纪),皆以为是扬雄所作,但各书所引《蜀王本纪)皆有差异。朱希祖以为唐宋间所引《蜀王本纪)以及各种蜀记,多为浅人伪托。徐中舒先生认为《蜀王本纪)不是扬雄所作,而是蜀汉时代的谯周所作。而常璩《华阳国志·序志》说:“司马相如、严君平、扬子云、阳城子玄、郑伯邑、尹彭城、谯常侍、任给事等各集传记,以作《本纪》,略举其隅。”徐中舒先生又谓刘焉宾客来敏作《本蜀论》,秦宓也有蜀史的著作,则蜀史的纂述者应有多家。其中以司马相如、严君平、扬雄名最著。司马相如以辞赋、严君平以治《易》、《老》、《庄》著称,偏于专门之学,而扬雄之学则涉及于经学、诸子、文字训诂、辞赋等领域,几乎囊括当时学问的各个方面,故桓谭“以为绝伦”,常璩则盛赞为“焕乎弘圣”。而扬雄又为蜀人,故凡蜀史著作,多归之于扬雄名下,实际上蜀史著者多家,传闻异辞,互有差异。唐宋以来,各书所引《蜀王本纪》,应是采自诸家所述,却全归之于扬雄了。即以古蜀王名号而言,各书所引《蜀王本纪》就有差异,而常璩《华阳国志》及罗泌《路史》所载与各书所引《蜀王本纪》又有所不同,现列表如下: 自柏灌以下,各有异同,现在只讨论柏灌,故自鱼凫以下,暂置不论。各书所载柏灌之名,只有《华阳国志》作柏灌,其余作折權、柏濩、拍濩、伯雍。柏灌之柏或作拍、伯,这是由于形近而相混。至于折,应是传写本有坏字,致柏讹写为折。而灌又作權、濩、雍,其所从的偏旁:灌、權从雚,濩从萑,雍从隹,都含有隹形,这恐怕不是偶然所致。《说文》:“隹,鸟之短尾总名也。”罗振玉说:“卜辞中隹与鸟不分,……盖隹、鸟古本一字,笔画有繁简耳。”又《说文》:“雚,小爵(同雀)也。”“萑,鸱属。”皆鸟名,而雚、萑二形都由隹衍生。故可以认为柏灌之灌,本为一种鸟的象形字,传写过程中,增益偏旁——这种情况在春秋战国文字中常见——而增益的偏旁又有讹变,故成灌、權、濩、雍等字形。 在这个古蜀王的名中,灌与雍、權、濩都本象一种鸟形,这4个字形都是在传写过程中讹变而成,其中哪一个字形都说不上是这个古蜀王名的正字。故大家所习称的柏灌,其名应是柏X,这个X就是某种鸟的象形字。 二、古蜀与商王朝的关系 我们要探索柏灌的史迹,文献中没有记载,但可以从文献中记载的与古蜀相邻地区的史迹中去寻找,其中值得注意的地区是关中地区。古蜀地区与关中地区很早以来就有联系,这个地区在商代早期分布着先周文化和商文化。商文化在二里冈下层阶段已推进至西安、耀县一带,占据了关中东部,其后继续西进,其势力一度达到关中西部的扶风、岐山交界一线,至商晚期殷墟二期起,商文化才开始逐渐向东收缩。而关中地区与古蜀地区相邻接,故先周文化与商文化必与古蜀地区有密切联系。在殷墟卜辞中有“蜀受年”、“至蜀”、“在蜀”等内容;在周甲骨文中有“伐蜀”、“克蜀”的内容,其中的“蜀”都是指古蜀地区,这是没有疑问的。有的学者否定殷墟卜辞中的蜀是指古蜀地区,大概是没有注意到考古材料中商文化区域与古蜀地区相邻接。 古蜀地区与商王朝固然有密切联系,但我们更应注意商王朝派驻在关中地区的直接经营者。《史记·秦本纪)载秦先公费昌“当夏桀之时,去夏归商,为汤御,以败桀于鸣条”,秦先公孟戏、中衍为商王太戊之御,太戊并“妻之”,自“中衍之后,遂世有功,以佐殷国,故嬴姓多显,遂为诸侯”,“其玄孙曰中潏,在西戎,保西垂。生蜚廉,蜚廉生恶来。恶来有力,蜚廉善走,父子俱以勇力事殷纣”。中潏“以亲故归周,保西垂,西垂以其故和睦”,而“周武王之伐纣,并杀恶来”。 自《史记》的这些记载观之,秦先公自费昌起,与商王朝的关系就很密切,中衍还与商王室建立婚姻关系,其后嬴姓遂为诸侯。《史记》载中衍之玄孙中潏“保西垂”,西垂是指关中地区中商王朝占领地区。中潏后来“以亲故归周,保西垂”,此西垂是指周人占领的关中地区。中潏先为商王朝保西垂,后投奔周人,仍为周人保西垂,“西垂以其故和睦”,说明秦先公在此地区根基深厚,自非长期经营不能达到这样的程度。中潏所处时代已届殷末,《史记》虽然仅谓中潏“在西戎,保西垂”,但秦先公保西垂当不是到中潏才开始。《史记》谓费昌之子孙“或在中国,或在夷狄”,关中地区当亦有所分布。在中衍之后,可能因关中地区有子孙分布,故早有秦先公被派到关中地区去“保西垂”,而最早被派到关中地区去的秦先公的名已失记。 中衍之年代在太戊时期,太戊为第7代王。按卜辞世系,商汤至帝辛共30代,若大致以商王朝建立于公元前年,武王克商之年为公元前年,则商王朝平均每王在位约18年,由此计算出太戊之年代约在公元前以前,相当于二里冈下层阶段。上文谈到,考古材料表明,商文化在二里冈下层阶段已推进到西安、耀县一带,此后继续推进,其势力一度达到关中西部的扶风、岐山一带。这一情况与《史记·殷本纪》所记太戊事颇相符合。《殷本纪》云:“帝太戊立伊陟为相,……殷复兴,诸侯归之,故称中宗。”太戊是商王朝一代中兴之主,此时及其后数王当不断从事开疆拓土。既要开疆拓土,必任用亲信大臣,则中衍凭借与商王室的关系,其子孙是首选。因此,我认为,中衍的子孙大约是在太戊时期或稍后被派出经营关中地区。 秦先公要经营关中地区,很有可能要扩展至蜀地,因为蜀地与关中地区邻接,其位置为关中地区的侧翼,可为关中地区的屏障。商王朝与周人相持于关中地区,若蜀地被周人占据,则对商所据的关中东部地区是一个威胁。故秦先公要安定关中地区,同时也须征服蜀地。在这一时期秦先公(代表商王朝)对蜀地的征伐,史无明文。但殷墟卜辞中,卜问有关“蜀受年”(见乙、反等)、“王敦缶于蜀”(见后上9.7、粹等)、“至蜀”(见合、乙等)、“在蜀”(见乙)等辞有数十条,基本上是武丁时期卜辞,说明商王朝与蜀的关系密切。“受年”是指庄稼获丰收;“至蜀”、“在蜀”意义显豁,这说明商王朝关心古蜀地的生产,经常派人至蜀地,已俨然视蜀地为属国。武丁时期已是如此,则征服古蜀地当在更早的时期,有可能上溯至太戊时期。至于“王敦缶于蜀”句,须稍加辨析。“敦”,王国维释为“迫也,伐也”;“缶”应是方国或部族名。童恩正释“王敦缶于蜀”意为商王准备伐缶和蜀两族,此“蜀”即今之四川,“缶”在陕西南部,与四川邻近,“于”假借为“与”。这是由于蜀族臣服于商,但有时又要反抗,故商王要派兵镇压。 但对于商卜辞中的“蜀”,有的学者不认为是指古蜀国,例如胡厚宣认为蜀在山东泰安南至汶上,其依据是《春秋)成公二年“公会楚公子婴齐于蜀”及《左传》中一些记载,此蜀固然是鲁国之蜀。但春秋时期鲁国之蜀,其地在殷商时期对于商王朝而言并无十分重要意义,而古蜀地对于商王朝却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甚至关系到商王朝的安危。上文已谈到,在商代早期,商王朝就与周人在关中地区相对峙。顾颉刚指出,“商的最大敌国是周”。商王朝在关中地区要立住足,必须以古蜀地为屏障。而周甲骨文里有“伐蜀”(H11:)、“克蜀”(H11:97)的记载。这说明周人也十分清楚古蜀地的重要战略地位,故力图予以征服。至晚在周武王时,周人终于征服了蜀,周武王并借助蜀地的各部族力量,一举克商,取得胜利。《尚书·牧誓》中谈到周武王率西土之人包括“庸、蜀、羌、髳、微、卢、彭、濮人”誓师伐商,顾颉刚说:“蜀、羌、微、彭在岷江流域,卢在金沙江流域,濮地虽不能遽定,总不出这几条水的范围,这七个国全在成都附近一千里之内。武王伐纣,这个区域出的人马真不少呀!”如果说古蜀地这样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地区,商王朝不予以重视,却要过多地关心一个位于山东的不太重要的地区,无论如何是讲不通的。 综上,可以认为,商王朝的势力在早期扩张至关中地区,故十分重视对关中地区的经营,自太戊之后,商王朝派至关中地区的主要经营者是秦先公。在此期间,秦先公世守此土,并认识到古蜀地区的重要战略意义,故加征服,以作屏障。古蜀地既被征服,则应有人前往镇守,我认为,秦先公派往古蜀地的镇守者就是柏灌。 三、柏灌与秦人的关系 《太平御览》卷八百八十八引《蜀王本纪》谓蚕丛、柏濩、鱼凫“此三代各数百岁”,故柏灌是古蜀王的名号,而非本名。柏灌氏在古蜀国统治了数百年,其各代王之本名则无所知。此柏灌氏当是秦先公派往镇守古蜀地区的秦人的一支氏族,其首领号称柏灌,我认为,此名号与秦始祖柏翳名号相类似。《史记·秦本纪》记秦之始祖名大费,“与禹平水土”,复“佐舜调驯鸟兽,鸟兽多驯服,是为柏翳”。而下文柏翳又作“伯翳”。由此知柏翳是一种称号。《索隐》云:“伯翳与伯益是一人不疑。”《诗·秦谱》云:“伯翳伯益,声转字异,犹一人也。”一般认为,伯益即《尚书·舜典》中之益。 柏翳又作伯翳,与柏灌又作伯灌,已有相似之处,并且都是称号。《广雅·释鸟》:“翳鸟,凤皇属也。”则柏翳之翳亦为鸟名。上文已谈到,柏灌之灌又作雍、權、濩等形,这4形都应是某种鸟的象形字。而柏翳之翳亦为鸟名,则柏灌与柏翳应有某种渊源。 柏灌之灌与柏翳之翳同为鸟形,何以柏灌与柏翳就有了某种渊源?这个问题要牵涉到秦人的起源问题。关于秦人的起源,历来学者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是西来说,王国维、蒙文通、刘庆柱等人主之;一种是东来说,卫聚贤、段连勤、牛世山等人主之。但现在学者更倾向于东来说,即认为秦人为东夷人。牛世山指出,秦文化与西部的寺洼文化、辛店文化、刘家文化都无关,商代较早时期,在关中地区的秦人使用的是商文化,中潏归周后,关中地区的秦人逐渐使用周文化。这些情况说明秦人不是起源于西部。《史记·秦本纪)云:“秦之先为嬴姓,其后分封,以国为姓。”载嬴姓国有徐、邳、莒、终黎、运奄、菟裘、将梁、黄、江、修鱼、白冥、蜚廉、秦、赵等十四姓。段连勤指出,除蜚廉、秦嬴及赵居西部,修鱼居河南外,其余都分布于山东江淮之地。嬴姓国大部分布于东部,说明嬴姓出于东部。而徐旭生也将秦纳入东夷集团。基于这些理由,笔者赞同以秦人源于东夷的看法。 嬴姓以少皞氏为始祖,少皞氏是以鸟为图腾的。而秦人以少皞氏为上帝而祠之。《史记·秦本纪》载秦襄公“祠上帝西畤”,《史记·封禅书》云:“秦襄公居西垂,自以为主少皞之神,作西畤祠白帝。”《左传》昭公十七年记郯子的一番话说明少皞氏鸟图腾的一些情况:“我高祖少皞氏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玄鸟氏,司分者也;伯赵氏,司至者也;青鸟氏,司启者也;丹鸟氏,司闭者也;祝鸠氏,司徒也;……。” 《史记·秦本纪)记大费“代舜调驯鸟兽,鸟兽多驯服,是为柏翳”。《尚书·舜典》记舜任命益为虞,虞是掌山泽草木鸟兽之官。这说明柏翳之名号,是与其职位相联系的,也与其氏族以鸟为图腾有关。翳为凤鸟属,可能表明其职位的重要显赫。 秦人也以鸟为图腾。《史记·秦本纪》载秦人之女性始祖女脩吞玄鸟卵而生大业。《史记·封禅书》记秦文公获陈宝:“九年,文公获若云石,于陈仓北阪城祠之。其神或岁不至,或数岁来,来也常以夜,光辉若流星,从东南来,集于祠城,则若雄鸡(《汉书·郊祀志》作雄雉,《史记》之作雄鸡,盖避吕后讳),其声殷云(《汉书·郊祀志》作“其声殷殷云”),野鸡夜雊。以一牢祠,命曰陈宝。”秦人所祠陈宝,可能与郯子所说五雉为五工正有联系。 柏灌氏既是经营关中地区的秦先公派往古蜀的镇守者,也应该是秦人。柏灌是官名,与郯子所说少皞氏以鸟名官的情况相符合。由于灌有几个讹变字形,表示何种鸟,有待进一步研究。 四、柏灌氏对古蜀文化研究的意义 文献中,蚕丛、柏灌、鱼凫属古蜀早期蜀王,古蜀的早期历史,文献中有一些零星记载。《路史·前纪四·蜀山氏》引《世本》云:“蜀之为国,肇自人皇。”《华阳国志·蜀志》云:“蜀之为国,肇自人皇,与巴同囿。至黄帝,为其子昌意娶蜀山氏之女,生子高阳,是为帝颛顼,封其支庶于蜀,世为侯伯。”《路史·蜀山氏注》亦云:“《世本》谓蜀王每世相承为黄帝后。”这些零星的早期古蜀历史提及人皇、黄帝、昌意(包括蜀山氏)、颛顼等,自文献观之,蚕丛、柏灌、鱼凫和人皇、黄帝等人物的关系并不明确,但通过上文的讨论,我们大体上确定了柏灌氏镇蜀是在商王大戊之后,则蚕丛氏年代和鱼凫氏的年代可以得到一个参照系。 上文我已说明柏灌氏大约是在商王大戊之后,由经营关中地区的秦先公派往镇守蜀地,大戊时期约在公元前年以前,相当于二里冈下层二期,亦即早商二期。学者指出,商代早期的日历年代可以推定为公元前年至前年。赵殿增指出,近年来学者将三星堆遗址一期单独命名为宝墩文化,第二、三期为三星堆文化,第四期为十二桥文化。第一期约在距今~年间,第二期距今约~年,第三期距今约~年,第四期距今约-年则柏灌氏被派往镇蜀的时间大致在三星堆遗址第三期早段,约在早商二期末段至早商三期早段。这个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得到考古材料的证明。 学者指出,三星堆一号坑内出土多件青铜礼器,按其形制,分别相当于早商三期到中商三期,而早商三期的年代当略晚于大戊时期。这说明商式青铜礼器传入蜀地最早是不能超过早商三期。而这个时间与我所推定的柏灌被派去镇蜀的时间大致吻合,其中最早的商式青铜礼器有可能是柏灌入蜀时带去的。 柏灌氏为嬴姓,其以鸟为图腾的文化特征必然在蜀地有所表现。三星堆文化陶、铜器中多有鸟形,但是否是嬴姓鸟图腾崇拜的表现,却需要加以辨析。 三星堆文化的陶器中有鸟头柄勺,各期都有发现,但各期鸟头形状有所不同。第一期(宝墩文化)鸟头柄勺的数量极少,其“鸟嘴扁长似鸭”:第二期鸟头柄勺数量渐多,其鸟嘴变尖,似鸡;第三期鸟头柄勺“鸟嘴圆短而稍下勾,似鹰”。而三星堆一号祭祀坑出土的金杖纹饰有两组图案中有鸟形,“前端是两只相对的鸟,鸟似猛禽,钩喙,大头,昂首,竖尾,作展翅飞翔状”。三星堆二号祭祀坑出土的青铜神树上有多个立鸟,以及神殿上的鸟也“均作鹰嘴状钩喙”。一、二号祭祀坑铜器上的鸟形的头与第三期鸟头柄勺的头十分相似,应是同一种类的鸟。 应该看到,对鸟的崇拜并非只有嬴姓氏族,《史记·殷本纪》记载商民族的始祖简狄也是吞玄鸟卵而生契,可见商民族也是以鸟为图腾。《逸周书·王会》载各方献贽,“西申以凤鸟、氐羌以鸾鸟、巴人以比翼鸟、方炀以皇鸟、蜀人以文翰、方人以孔鸟”,所献之鸟,当是各方崇拜之物。在仰韶文化、马家窑文化、齐家文化、辛店文化的器物上鸟纹也很常见。虽然鸟崇拜的情况比较普遍,但各有其特点。如仰韶文化、马家窑文化多是以图案化的鸟纹绘于彩陶上,而三星堆文化的鸟形或制为器物,或作纹饰,都较写实。嬴姓氏族对鸟的崇拜,从文献上可以了解到有两个特点:一是“鸟名官”;一是“鸟身人言”(中衍鸟身人言)。这两个特点对于我们从三星堆文化中区别出嬴姓鸟崇拜的实例十分重要。 上文已说明,秦之始祖大费号柏翳,柏翳是用鸟名来命名的官职。柏灌是秦人,其官职也是用鸟名。那么柏灌是什么鸟呢?上引郯子所说,“雎鸠氏,司马也”。杜注:“雎鸠,王雎也,鸷而有别,故为司马主法制。”孔疏:“郭璞云:雕类,今江东呼之为鹗,好在江渚山边食鱼。‘《毛诗传》曰:‘鸟鸷而有别,则雎鸠是奋击之鸟,又能雄雌有别也。’司马主兵,又主法制,击伐又当法制分明,故以此鸟名官,使主司马之职。”柏灌被派出镇蜀,必须带领军队,方能达到目的,故经营关中地区的秦先公以主兵之职任命之,其官职的名称,仍按嬴姓氏族的习惯,使用鸟名,这个鸟名应就是相当于司马的雎鸠。故柏灌之称号,可能就是雎鸠。雎鸠为雕类,雕类与鹰都属猛禽,都是钩喙。由柏灌之名的本义,使我们感觉到三星堆两个祭祀坑器物上的鸟形应与之有联系。 在三星堆遗址一、二期所出的鸟形柄勺的鸟头都非钩喙,这可以认为是古蜀土著居民鸟崇拜的表现。但自三星堆遗址三期以后,鸟形柄勺的鸟头都成钩喙,这就不能以古蜀土著居民器物的自然演进来解释了。三星堆铜器上的鸟喙与三期的鸟形柄勺的鸟喙基本相同,说明当时器物上的鸟形应是鹰或雕。我们完全可以这样考虑:柏灌镇蜀之后,把古蜀土著居民原来崇拜的鸟形,只略加改动,成为他自己官职的标志鹰雕之类的鸟形,既因其民俗,又能树其权威。二号祭祀坑出土的一件小型铜树的二小分枝上的顶端上立“人面鸟”,面部戴面罩,头部戴頍,鸟身较短,宽翼。在二号祭祀坑出土的一件铜殿(K2③:)上,顶部四角各立一鸟,钩喙,上额正中铸一鸟身人面像。我认为,这人面鸟和鸟身人面像就是秦先公中衍的“鸟身人言”形象。这应当是由于被商王朝派往关中地区进行经营是中衍之后,而派往镇蜀的也是中衍之后,其后人追念中衍功绩,故将其加以神化。此外,二号坑还出土一件鸟爪形足人像(K2③:),人像鸟爪形足以嵌铸法与鸟的头部铸造在一起,鸟形为鹰喙。这个人像大概也表明与中衍的关系。 三星堆二号坑出土铜神坛(K2③:)的复制件 高大伦根据三星堆一号祭祀坑所出金杖上的图案,认为一号坑“器物的主人是‘鱼凫’”,因为“这组图案的内容就是一只鸟正拖着一条被箭射中的鱼。从形象看,鸟长咀、尖啄,正是文献中所谓捕鱼鸟鸬鹚,这种鸟‘状类凫而健啄’,善捕鱼”。高大伦这一看法提出后,得到学者的认同,进一步认为“三星堆文化的繁荣阶段是鱼凫氏蜀国时期”。 但我们观察三期的鸟头柄勺的鸟头和三星堆铜器上的鸟形,其状都不类凫而似鹰或雕,上文已谈到学者都有这样的看法。金杖图案的鸟处于箭杆之内侧,看不出是在拖箭。箭射中鱼的头部,射鱼是古代捕鱼之一方法。《周易·井九二》:“井谷射鮒,瓮敝漏。”《吕氏春秋·知度》:“非其人而欲有功,譬之若射鱼指天,而欲发之当也。”《淮南子·时则训》:“命渔师始渔,天子亲往射鱼。”射鱼应是人的行为,而非鸟类所为。从这个图案看,似鹰或雕的鸟形与中箭之鱼是并列存在,这是因为,在三星堆铜器中,似鹰或雕的鸟形并没有与中箭之鱼同时出现。如果金杖图案中的鸟形与中箭鱼形共同组成鱼凫标志,则应在其他场合同时出现。实际情况是这样的图案只在金杖出现一次,在三星堆铜器中,只有鸟形出现,再也没有鱼形出现。故我认为,金杖上的鸟形和鱼形的组合图案不是鱼凫氏的标志。 那么金杖上的鸟形和鱼形的组合图案又表示什么意义呢?我认为鸟形是柏灌氏的标志,中箭鱼形应是一支重要的土著古蜀人氏族的标志。这一图案表示柏灌氏与土著蜀人的联合。推测柏灌氏初入蜀,须得土著居民的支持,方能稳定蜀地。柏灌氏与土著蜀人的联合,是其镇蜀之一大成功措施,故将双方联合标志饰于金杖之上。及至柏灌氏稳定了蜀地,就不再使用这种象征联合的标志,而只单独使用柏灌氏的似鹰或雕的标志。 与柏灌氏联合的这支土著古蜀人氏族可能就是鱼凫氏。金杖上的中箭鱼形表示此族擅长射鱼。但是土著古蜀人也有崇拜鸟的习俗,三星堆遗址一期所出的鸟形柄勺的鸟形“鸟嘴扁长似鸭”,就是土著古蜀人崇拜之物。《礼记·曲礼)“庶人之挚匹”孔疏:“野鸭曰凫,家鸭曰鹜”。古代文献决无以凫为鸬鹚之训,故鱼凫的名义不是鸬鹚。鱼凫之义,应是鱼与凫,鱼就是中箭鱼形,此箭射中鱼的头部近眼处,足见射鱼技巧之高明;凫是古蜀人崇拜之物。这支古蜀人氏族擅长射鱼,同时又继承祖先对凫的崇拜,故鱼与凫就成了这支古蜀人氏族的标志,号称鱼凫氏。但鱼凫氏的标志鱼与凫未见结合在一起的例子,高大伦认为宝鸡附近的西周強族是鱼凫族的一支,其墓中所出铜旄作“鸭首形”,也未见鱼与凫结合。这大概是由于凫是祖先传下来的崇拜物,而射鱼是本氏族的特长,二者有区别,故不放在一起。 三星堆一号祭祀坑与二号祭祀坑出土的铜人像、铜面具、神殿、神树等,不见于中原,是古蜀文化的独立创造。而大量的青铜礼器主要来自商文化。一号坑属三星堆遗址第三期后段偏晚,其中最早的商式青铜礼器属早商三期,故一号坑埋藏的年代约在距今年左右,但其商式青铜礼器的输入或仿制(以仿制为主)应在早商三期以后,即在公元前年以后(三星堆遗址三期偏早段),其时在柏灌氏入蜀镇守后一段时间。二号祭祀坑属三星堆遗址第四期前段,年代在殷墟二期偏晚至三、四期之间。三星堆一、二号祭祀坑出土的商式青铜礼器、铜器上似鹰或雕的鸟形以及鸟身人面像等表现出的柏灌氏的影响,说明柏灌氏的影响至少延续到商代末期,也有可能到西周早期。因此,柏灌氏统治古蜀的时间大约是公元前年以后到公元前11世纪,历时约年。 确立了柏灌氏的年代,那么蚕丛氏、鱼凫氏甚至杜宇氏的年代也可以大致推定。 蚕丛氏在柏灌氏之前,我认为,大致公元前年以前(三星堆遗址三期以前)属于蚕丛氏,关于蚕丛氏,当然还有些具体问题需要讨论,但由于这些问题不是本文的重点,此处就从略了。 鱼凫氏时代可能从商末开始,大致延续到西周末或至春秋前期。我认为,鱼凫氏时代基本上可以对应十二桥文化。金沙遗址的主体属于十二桥文化,其出土器物总体风格与三星堆两个祭祀坑出土器物十分相近,但又有自身的特色。金沙遗址所出金器中,金面具的人面特征与三星堆铜人像的脸型有相似之处,射鱼纹带上的鱼、鸟、箭及圆圈与组合形式与三星堆一号器物坑出土的金杖相似;其他如四鸟绕日饰、鱼纹带、蛙形饰、盒、三角形器、喇叭形器等不见于三星堆遗址。金沙遗址的铜器、玉器、石器中,有的与三星堆遗址出土的同类器相似,或与三星堆文化联系紧密,或受外来文化影响,或在这些因素基础上又有发展,或具有自身特色。值得注意的是金沙遗址所出金器中的射鱼纹带和鱼纹带。金沙遗址的射鱼纹带(CQJC:)的图案中,钩喙鸟形仍处中箭鱼的内侧,组合方式与三星堆一号祭祀坑所出金杖上的图案基本相同。而金沙遗址所出的鱼纹带(CQJC:?1、2)两段都是由两条首向外、尾相对的鱼纹组成,鱼嘴为似鸟喙的长吻。可以认为,射鱼纹带上的图案仍表示的与柏灌氏的联合;而鱼纹带上形象奇特的鱼纹就是鱼凫族的象征,此鱼纹可能是土著古蜀人鸟崇拜与鱼凫氏族标志的结合。还值得注意的是金沙遗址一件铜鸟(CQJC:)不作三星堆遗址器物上鸟形的钩喙,这可能是古蜀人自己崇拜的鸟的形象。 金沙遗址出土的射鱼纹金带可能说明鱼凫氏在十二桥文化的初期还在维持与柏灌氏的联系,而鱼纹金带的出现说明鱼凫氏后来摆脱了柏灌氏的控制,开始了鱼凫氏的时代。鱼凫氏摆脱柏灌氏的控制的原因,大致可以从文献记载中找到一些线索。《史记·秦本纪》载秦先公中衍的后人中潏为商王朝保西垂,后“以亲故归周”,又为周保西垂,实为叛殷。中潏之时已在殷末,此时商王朝在关中地区的势力不断萎缩,周人力量日益强大,中潏审时度势而归周,既为周保西垂,故要利用旧关系争取蜀地。可能柏灌氏仍忠于商王朝,故周人在中潏的策划下转而争取鱼凫氏。周甲骨文中的“征蜀”、“克蜀”的行动应有中潏参与策划。很有可能是在中潏的策划下,周人得到鱼凫氏的支持,从而基本控制蜀地,方能在伐商之役,征集到蜀地的庸、蜀、羌、微、卢、彭等族的兵力,从而一举克商。 值得注意的是周武王在克商之后不久,又派兵伐蜀。顾颉刚指出:“周武王和蜀国还有别的关系。他不但带了蜀兵去伐商,而且在克商之后就派兵去伐蜀。《逸周书·世俘篇)说:‘甲子,朝至接于商,则咸刘商王纣。……庚子,陈本命伐磨,……新荒命伐蜀。乙巳,陈本命新荒蜀磨至,告禽霍侯,俘艾佚侯,小臣四十有六,禽御八百有三百两,告以馘俘。’从甲子到庚子,不过三十七天,为什么武王对蜀就翻起脸来?而且他俘获的这般多,足见这一次是很不容情的讨伐”。顾颉刚对周武王带蜀兵伐商,克商后不久又伐蜀感到不解。我认为,这应是镇守蜀地的柏灌氏先被周人征服,后趁周伐商之机又发动叛变,故武王在克商之后又派兵伐蜀。在摧毁了柏灌氏的势力后,周人将鱼凫氏扶持起来,从此蜀地开始了鱼凫氏的时代。 鱼凫氏时代大致延续到西周与春秋之交,后为杜宇氏所代替。这一问题我打算另撰专文讨论,这里就不多赘了。 五、结语 柏灌氏除了其名号外,事迹基本不见于文献记载,学者的研究也基本上没有涉及。但柏灌氏在古蜀历史上是一个延续了数百年的时代,这一段历史的空白,使我们对古蜀历史难以有较全面的认识。而蜀地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的,不可忽视的地位,对古蜀历史认识的缺陷,对古代中国的研究也难以深入。 柏灌氏的事迹虽然不见于文献记载,但由于古蜀地区与中原及关中地区很早就有了联系,而这些地区文献中有较多记载,本文就是从记载这些地区的文献中,钩稽出一些零星史料,并结合考古资料,对柏灌氏时代勾画出一个粗略的轮廓。 文献虽然仅记载了柏灌氏的名号,但各文献记载的名号并不一致,至少有5种异名。而正是由于这些不同的异名中都含有“隹”及其变形,说明柏灌的名号是来自某种鸟名。柏灌的名号与秦始祖柏翳的名号有相似处,“翳”也是一种鸟名。这种情况意味柏灌与秦人应有关系。 根据考古资料,商王朝在早期已将势力范围扩展至关中地区,商王朝必然要派遣亲信前往经营。秦先公中衍与商王室有婚姻关系,其子孙中有人被派往经营关中地区,一直到殷末的中潏。中衍子孙经营关中地区,由于蜀地战略地位重要,故须取蜀并派人镇守,柏灌氏就是经营关中地区的秦先公派往蜀地镇守的一支秦人氏族。 秦人为嬴姓,嬴姓氏族以鸟为图腾,并且“鸟名官”,柏灌氏的名号是一种鸟名,可能是主兵之官雎鸠。雎鸠是一种猛禽,而三星堆祭祀坑出土的铜器上的钩喙鸟形可能就是柏灌氏的标志。三星堆铜器上还有鸟身人面像,与《史记·秦本纪》所载秦先公中衍“鸟身人言”的形象正相合,这可以看作是柏灌氏对其祖先的崇拜。 三星堆一号祭祀坑出土的金杖上的图案是柏灌氏与土著蜀人鱼凫氏联合的标志,而非仅为鱼凫氏的标志。金沙遗址出土的鱼纹金带上只有鱼形,这是鱼凫氏的标志。鱼凫氏也崇拜祖先传下来的鸟,这鸟就是三星堆一期鸟形柄勺的“嘴扁长似鸭”的凫,鱼凫氏之得名是因为其标志是鱼和凫。 柏灌氏在商代早期,大约是在商王大戊之后入蜀,其年代约从三星堆遗址三期早段开始,延续至殷末至周初。中潏归周后,周人在中潏的策划下征服蜀地,故周武王能得蜀地兵力之助一举克商。而柏灌氏在武王征商时趁机作乱,武王迅速派兵摧毁柏灌势力,后扶持鱼凫氏,这时蜀地就开始了鱼凫时代。 本文考定了柏灌氏的年代,这就为确定古蜀王蚕丛、鱼凫和杜宇的年代提供了参照系,几代蜀王的大致年代可以确定下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