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17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天气预报

宝鸡市关于启动城区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和Ⅲ级应急响应的通告

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相关部门:

省环保厅通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12月27日开始,关中地区大气扩散条件较差,污染物持续累计,将出现一次较大范围重污染天气过程。12月27日8时,市区空气质量AQI为,经市环保、气象部门会商,预测12月27-28日,市区及东部各县空气质量以重度污染级别为主。按照《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结合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提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函》(陕重污染天气办发〔〕16号),经市政府同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年12月27日10时,发布《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预警,市区及凤翔县、岐山县、扶风县、眉县、千阳县、陇县、麟游县同步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请有关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组织落实好以下应急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各级宣传、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督导、协调各新闻媒体、通讯公司、市内重点门户网站等,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发布健康防护警示: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

?市环保局、市卫计局、市教育局等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生产和使用。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清扫保洁作业。

?停止施工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等施工作业。

?对纳入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相应等级的污染物减排措施。

四、几点要求

1.各有关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及市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应急响应期间,每日下午15时前向市铁腕治霾指挥部办公室书面报送各项措施落实及检查情况;应急结束3日内,向市铁腕治霾指挥部办公室书面上报本次应急评估报告。

2.市环保局、气象局应加密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预测预报工作,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研判技术服务工作,每日16时前将天气预测情况报市铁腕治霾指挥部办公室。

3.市铁腕治霾指挥部办公室、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将组织督查队伍,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情况及应急响应情况进行督查,结果纳入环保年度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等导致未有效落实应急措施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年12月27日

渭滨区完成餐饮油烟治理第一批次验收工作

近期,渭滨区综合执法大队、环保渭滨分局联合开展餐饮店油烟治理第一批次验收工作,主要针对各餐饮店油烟净化器的安装及运行情况,共验收餐饮门店近三百余家。目前,渭滨区大部分餐饮经营户已经购买安装了油烟净化器,确保餐饮服务油烟污染物达标排放。

主编:杨玉春编辑:孙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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