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7/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向上滚动浏览全文↑巨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优抚对象年度确认的公告

按照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开展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的通知》内容,为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数据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优抚对象确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现就我县近期优抚对象确认工作公告如下:

一、确认时间

从年4月23日至年5月11日

地点: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具体安排:

01

经济开发区

地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楼会议室

时间:4月23日上午9点-下午4点

02

堤村乡

地点: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时间:4月25日和4月26日每天上午9点-下午5点

03

张王疃乡

地点: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时间:4月27日上午9点-下午5点

04

苏营镇

地点: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时间:4月28日上午9点-下午5点

05

巨鹿镇

地点: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时间:4月29日上午9点-下午5点

06

官亭镇

地点: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时间:4月30日上午9点-下午5点

07

阎疃镇

地点: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时间:5月7日上午9点-下午5点

08

观寨镇

地点: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时间:5月8日上午9点-下午5点

09

王虎寨镇

地点: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时间:5月10日上午9点-下午5点

10

西郭城镇

地点: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时间:5月11日上午9点-中午12点

11

小吕寨镇

地点: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时间:5月11日下午1点30分-下午5点30分

二、确认范围

从我县区域内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各类优抚对象中抽取部分人员(以60周岁以上为主)。

三、注意事项

1、优抚对象必需携带二代身份证确认身份。

2、对确因行动不便或长期居住外地的,可入户拍照或由其家属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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