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9/28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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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要求和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简章。一、学校概况长江师范学院是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占地面积亩,校舍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校园湖光山色,环境优雅,是“重庆市园林式单位”;有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11个,省级特色学科专业群2个,省级一流专业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各级各类科研创新平台54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69亿元,纸质藏书.8万册,体育馆、美术馆、音乐厅、学生活动中心、实习实训场地等教育教学功能完善;学校有专任教师人,其中正高职称人,副高职称人,博士学位教师人。有双聘院士2名,“巴渝海外引智计划”国际知名专家9人,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3人、重庆英才领军人才3人、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15人、重庆市“巴渝学者”特聘教授28人,有重庆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庆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省级高层次人才60余人,兼职硕士生导师近人,兼职博士生导师20余人,有重庆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和海智工作站2个,重庆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科研创新团队16个;近三年,学生科研创新意识、科研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累计获国家级学科竞赛奖项,省级奖励项;毕业生不仅在研究生升学、公务员招考、教师公招等就业性考试中成绩突出,且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二、组织管理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包括招生计划的分配、招生考试办法的制订、招生过程的监管和拟录取名单的审定等。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和教学的校领导、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等职能部门和相关院系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招生专业所属院系是第二学士学位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其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具体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学院明确组织机构、人员职责、考试标准和纪律要求,加强过程管理,提出拟录取名单。三、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专业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招生计划学制就读地点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学机械类30两年校本部(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6号汉语言文学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类40两年英语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50两年历史学历史学历史学30两年小学教育教育学教育学50两年四、报考条件(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二)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三)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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