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为做好年镜湖区小学招生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4号)、《关于印发〈年芜湖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芜教基〔〕1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1招生原则(一)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实行公办学校依据审定地址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办法,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有公办学位。(二)“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保障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学生就近入学。(三)严禁择校的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招收同城借读生。2组织实施(一)招生对象小学阶段为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镜湖区户籍儿童、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二)招生办法1.镜湖区户籍学生入学。(1)符合“两个一致”按照实际居住地优先就近入学。“两个一致”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或本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且房产为完全产权(即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拥有%房屋产权)。符合“两个一致”的学生在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确认实际居住地(家庭住址)以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户籍、房产证(完全产权的房屋产权证等有效证件)地址为准。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一起的,以与学生实际居住在一起的父亲或母亲的户籍、房产证地址为准。作为入学房产其用途(性质)须为住宅用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入学依据。自年秋季入学开始,在符合“两个一致”的前提下,在部分学位供给紧张的学校实施“同一套住宅房小学6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多胞胎和二孩除外)入学”。自年秋季入学开始,由实施学校每年对当年入学使用过的住宅房地址进行登记备案,录入数据库。录入数据库的住宅房小学6年内不再作为同一学校对口入学的依据。(2)因特殊情况造成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按下列规定办理。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户籍已入的,凭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等证明材料,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和原房产证等证明材料,按拆迁协议安置地址就近入学。镜湖区户籍租房的,由教育局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2.特殊群体入学。(1)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执行《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持有我市居住证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相关政策的通知》(芜政办〔〕21号)的要求,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相关政策的实施意见》(芜教基〔〕10号)办理。家长需持学生及其父母的户籍和我区的居住证,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外来人员未领居住证、居住证失效或住所变化应及时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2)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及贫困家庭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的适龄儿童少年,摸清底数和情况,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3)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一人一案”落实好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4)做好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就学工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按照《芜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芜疫控组〔〕3号)精神执行。(三)报名方式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全面实行幼升小网上报名、审核、分配,为家长和学校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通过皖事通或芜湖智慧教育应用平台的报名窗口进行报名信息采集;通过政府大数据系统对幼升小报名信息进行校验审核;通过幼升小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学生入校分配。具体报名时间、日程安排等相关事宜详见《关于做好年芜湖市义务教育网上报名审核工作的通知》(后期下发)。(四)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组织学生入学,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学生入学,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者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学校要按照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于新入学的学生,随机均衡编班。(五)合理划定学校招生区域范围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和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六)规范招生行为认真执行《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的规定,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小学各班级学生数不超过45人,起始年级应按照不超过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招生,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招生计划。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小学可以适当放宽入学年龄,但必须是截止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对于放宽年龄入学,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公告办法、流程和入学年龄的截止时间。学校要做好引导工作,不鼓励不足龄儿童入学,不得超班额放宽年龄招收不足龄学生。不足龄学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学。3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1.镜湖区教育局教育科,育红小学,旭日天都校区:,师范附小,光华星城校区,绿影小学-,绿影小学华强校区,镜湖小学,镜湖小学汀棠校区,北塘小学,赭山小学,罗家闸小学,大庆路小学,狮子山小学,王家巷小学,大官山小学,环城西路小学,三园小学,解放西路小学,建设路小学,梅莲路小学,棠梅小学,镜湖新城实验学校,荆山小学,埭南小学,方村小学,天民学校.举报。3.举报邮箱:jhqjyjj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