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关于做好年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资助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该项资助工作按照政策宣传、学生申请、学校初审、学校公示、县上复审上报五个程序实施。特别在学校初审阶段,学生毕业学校对本校申请对象,按市上办法规定条件进行调查核实,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填写《宝鸡市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制定印发),经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民政或扶贫、公安、医保、残联、消防等单位签注意见(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递交学校。 8月29日,按照市上安排,我县上报了年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资助申请对象人,其中,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人,城乡低保对象44人,孤儿1人。家庭成员中有人身患重大疾病13人。学生父母残疾且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学生本人残疾4人。发生重大意外伤亡事故的家庭子女4人。 目前,宝鸡市年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资助市级审批正在进行,审批结果以文件下发县区。学生在接到资助金领取通知时,学生或家长持本人身份证和普通高校入学缴费发票复印件到县教体局领取元资助金。 (资助中心供稿) 赞赏 |